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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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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专家网 2005-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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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辜正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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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论 翻译标准问题是翻译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问题。纵观中外翻译史,上下三千年,各家各派,纷纭拿斗,标准之名目,可谓繁矣,标准之论述,可谓广矣,然而能集百家之言,折衷其间,彻底、系统地解决这个问题者,还从未有过。近年来翻译理论界种种观点层见叠出,海内海外的中国学者都在酝酿创建中国式的翻译理论体系或云翻译学,这实在是-件大好事。然而翻译标准既然是翻译理论的核心问题,若不先行解决,则翻译学的建立就大成问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笔者将多年来对这个问题的探讨,简述如下,权作引玉之砖。 1.翻译标准难题何以久攻不克? 2.何谓立体思维方式? 在我看来,其他任何一种方式(包括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而往往又是这些优点在不同的场合成了最引人注目的缺点。就单向思维而言,其优点就在于其单向性。人类思维若不借助于这种单向性,就无法切实地把握这个世界:因为人的认识非得有一个最初的出发点不可,经由这个点,构成认识线,再由线构成认识面。人类认识一直是囿于线性认识范围内,具有单向定义性、定势性特点,很少超越它;如能达到面的认识能力,就很不简单了(难怪我们经常呼吁要考虑全面,把考虑全面作为一种理想,正意味着我们很难进行全面地思考)。但即使我们达到了面的认识能力,也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真正理想的认识方法是立体的、多维的或全方位的认识方法。简单说来,我们在考察对象时,有动态法和静态法。 我们可以让考察对象固定,而认识主体环绕它进行任意考察(动态),也可以让认识主体固定,而对象环绕主体接受考察(静态);在某种场合,认识主体可以用意念进入被考察对象的核心向其作由里往外的立体性辐射考察,或相反,考察对象被置于认识主体的立体认识模中心,由认识主体对其进行由外到内的立体透视性考察。 当我们具体考察一个对象时,我们假定它是一个置于空间的静止原点,我们可以在它的周围空间的任何一个点来考察它,而由于其背景不同,在任何一点上的考察结果都会不同于任何别的一点上的考察结果。所以在考察者心中,这个原点所代表的可以是无穷个别的什么东西,而不只是一个。同理,假如我们把认识主体(我)看成一个置于空间的静止原点,又假设这个原点是可以同时向任何方向进行观察的眼睛的话,那么其观察结果和我们平时只从一个方向看出去(我们的视幅只局限在双眼前方)所得结果将是多么令人惊赫的不同,这宛如是一种全息式观照。换句话说,一个事物可以是Al可以是B,可以既是A又是B,还可以同时是c,d,e……等等,这全取决于我们所处的观察点。正是从这种思维方式出发,我们可以推论出-- 3.具体翻译标准不可能只有一个 4.翻译标准多元化 有人或许会问:翻译标准多了,会不会是无政府主义,会不会乱套呢?问这种话的人不明白(1)翻译标准的多元性是一个客观现实,并不是我们凭空抛出来强加在译者和读者头上的。古今中外的译者在翻译时,从来都没有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古今中外的读者在阅读译作时,也从来没有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而翻译业照样在发展壮大,且越来越进步。如果说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会乱套的话,那早就乱了几千年了,无需我们现在再去打乱它,更无需我们现在突然要强迫给它一个统一的标准;(2)翻译标准并非是某个翻译家随心所欲地规定出来的,而是译者、读者间长期以来的某种默契的结果,翻译家往往是发现了一些标准可以满足一定社会条件下的特殊要求,而不是纯粹主观地发明了这些标准,从而强加在读者身上。怕乱套的人是把自己想象成了救世主,以为自己个定出一条金科玉律,翻译业从此就发发乎危哉,寸步难行了;这种人忘掉了翻译业已存在了几千年,并无一条定规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问题;(3)假如翻译是一种艺术,则自然遵从艺术发展的规律,试问艺术上有一条永恒不变的法规或价值判断标准么?假如翻译是科学,则翻译自然应遵从科学发展的规律,试问科学上的原则或标准是我们随意地规定出来的么?所以提出翻译标准多元化这个概念,不过是总结了几千年有关翻译标准的理论,主张采取宽容的态度,承认翻译上存在着具体的并行不悖的多个标准这个客观现实而已。那么,翻译是否就真的没有任何统一性呢?从纯理论上说来,既然"一致百虑,同归而殊途",就当然存在着一个"同归"、"一致"之处,这个处所就是原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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